自治区纪委专题调研组到拉萨市纪委调研派出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情
近日,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巴桑卓玛同志带领专题调研组,到拉萨市纪委开展调研,就拉萨市纪委五个派出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大勇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派出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还存在党委(党组)推动纪检组履责认识不到位、纪检组监督方式较落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化水平不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地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市纪委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出台《中共拉萨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施方案》,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方式,拟撤销5个派出纪检组,不再保留5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全部整合划转为派驻机构。
会议要求,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改革优化监督模式。建立派驻纪检组组长述责述廉制度,健全完善派驻机构考核机制,促进派驻机构找准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派驻机构联合巡察工作机制,对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整改巡察反馈意见和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二是构建监督体系,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调动派驻机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派驻干部的评价考核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坚持执纪审查和权力制约并重。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干部处理方式,除运用纪律处分外,区分不同情况,善于把诫勉谈话、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方式运用起来,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
巴桑卓玛同志就推进地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指出,一是要与归口监督部门处理好四种关系,即监督与依靠的关系、监督与融入的关系、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监督与学习的关系;二是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办理大要案才是工作成绩的观念,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执纪审查有效开展;四是要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以优良的作风和过硬的素质,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主责主业开展好监督工作。(拉萨市纪委研究室 扎西泽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