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季一专题”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执纪力量下沉,深入基层收集问题线索。图为该市桂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问题反映突出的方元镇周家村田间地头核实生态扶贫领域有关问题。杨庆 摄
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图为资兴市纪委监委干部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在州门司镇督査生态扶贫工作。胡素芳 摄
本期看点
湖南省郴州市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每个专题安排三个月时间对重点领域进行全方位“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又坚持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同向发力,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提升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部分村民的专用账户收到了一笔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该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40.8万元拨付到位。这是一笔“趴”在财政账户上达一年之久的专项扶贫资金,如今能够拨付到位,得益于郴州市开展的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生态扶贫是扶贫的重要途径之一。郴州的森林覆盖率高,绿色生态是该市一张名片。利用这一优势,致力于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郴州市大力推进生态扶贫,通过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为保障生态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一季度,郴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全市有关职能部门清理清查生态扶贫项目910个,涉及资金64.81亿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345起,立案48件,查处54人,追缴资金83.28万元,另有15人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治理
郴州市紧盯生态扶贫领域相关部门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市纪委监委组织调研督导,职能部门自查自纠,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问题并制定问题清单,查清“病灶”,逐项“会诊”,对症下药。
生态扶贫领域哪些问题突出?2018年12月,郴州市纪委监委广泛听取扶贫、财政、林业等部门和群众意见,明确了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包括: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项目推进、实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虚报冒领、套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问题;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
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今年一季度,专项治理全面展开。
“请提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单。”今年1月初,临武县水东镇林管站来了几名“不速之客”。这是郴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生态扶贫领域调研督导的一幕。
调研督导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奔着问题线索去,带着解决方案回。经过调研,郴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发现问题23个。与此同时,市林业局等职能部门也行动起来,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
“北湖区部分村组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力,信访问题时有发生。”“资兴市2017-2018年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大量未拨付至农户,仍然‘趴’在财政账户上睡大觉……”
一个个问题浮出水面,尤其是涉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问题最为突出。郴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凌志告诉记者,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分配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还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资金闲置滞留,甚至造成损失的。仅生态公益林补偿部分,就涉及问题资金697.5万元,其中在财政部门“趴账”的就有461.48万元。
郴州市纪委监委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对于因财政困难、信息输入计算机和确认工作量大、林权纠纷等原因造成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滞留财政账户的问题,督促排除困难发放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线索排查为零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制度存在漏洞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林业资金申报、审核、验收、发放和生态护林员管理等制度;对重点问题提级办理、直查快办。
在专项治理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54人,临武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邝甫田,汝城县大源村党支部负责人等一批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高压震慑 政策感召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惩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极少数”,又立足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批评,发挥查办案件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作用,敦促违纪违法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我今天是来交代问题的,希望能从轻从宽处理。”3月19日,永兴县洋塘乡纪委发生了这样一幕,该乡景星村村干部曹某才主动来乡纪委投案,并将违规领取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上交。
原来,曹某才从2014年以来,将57亩集体生态公益林违规以个人名义申报、领取补偿资金。“通过乡纪委的宣传,得知市里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看到那些警示案例,我每晚都睡不着。”曹某才说,主动交代问题后,心里感觉很轻松。
在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郴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治同向同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惩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极少数”,又立足抓早抓小,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批评。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在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审查调查信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敦促违纪违法干部放弃侥幸心理,响应政策感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和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汝城县暖水镇步阳村的邱伍某、邱木某、朱尧某找到纪委主动交代问题,并退还了违规资金。
“一想到身边有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在村里抬不起头,我就感到非常害怕。”邱伍某说,县乡纪委领导经常进村入户宣传,要求问题人员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这个信号让我觉得相信组织、主动交代,才是唯一选择!”
邱伍某迷途知返,做出了正确抉择。经调查核实,暖水镇纪委依纪依法给予邱伍某从宽处理。
“开展专项治理以来,生态扶贫领域有15人自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组织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分。”郴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李学民告诉记者。
直查快办“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郴州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发动群众监督生态扶贫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查处每一起生态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只要涉及侵占克扣资金、挤占挪用群众应得款项等情形,都要及时将收缴的违纪款退还给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5月8日,临武县水东镇岳溪村委会的广播再次响起,村党支部书记黄同亮对着话筒亮开嗓门:“大家注意,到综合楼来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广播里让村民领的钱,就是2014年该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此前这笔款项被村委会截留,改变专款资金用途。一直以来,村干部不说,村民也不知道有这笔钱。
拿到钱后,村民黄长标欣喜道:“没想到,5年过去了,居然还能领回这笔钱,真的感谢纪委!”
“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反响非常好。”该镇纪委书记李双波说,不到半个月,镇纪委已经组织了两次现场退款。
“该查办的案件,一件也不能漏下,必须严查快办;该给群众的钱,一分不能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治理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黄凌志说,在开展专项治理中,一手抓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一手要把拔了的“毛”还回去,将克扣截留群众的资金全部退还给群众。
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市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每个专题安排三个月时间进行精准施策,开展“靶向治疗”。继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之后,该市正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此后还将陆续围绕“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专题开展。
观点
■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林彰良
“精准”,既是脱贫攻坚的要义,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精准发现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对违纪违法问题实施“定点打击”,紧盯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郴州的做法,点准了穴位,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郴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曾雁
我们要精准开展监督,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特别是对生态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湖南省人文科技学院教授 杨鑫铨
脱贫攻坚各地情况大不相同,面临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廉洁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也不尽相同,如果粗放型监督执纪,就会力量分散、事倍功半、收效甚微,甚至会增加基层负担,带来负面效果。郴州开展“一季一专题”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能够集中力量,一个一个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责编:吕腾龙、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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