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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耀:“天价字画”是法治对权力的奴相

2017-05-17 17:06    人气:

  武汉女子陈艳撕毁原湖北省副省长的一幅字画后,因字画被鉴定为5.0879万元,陈艳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3月18日,陈艳收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3月30日《澎湃新闻》)

  因为遭遇家暴,一气之下,撕毁了副省长题写的一副字画,没想到却招来了这样的结果,先是被刑拘,接着又被监视居住,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意外,也让人费解,不能不让人追问,副省长的字画真的那么值钱吗,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由吗?

  对于这幅字画,武汉市江汉区物价局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分局向江汉分局出具的价格认定意见书显示,认定价格为5.0879万元,也就是说,陈艳撕毁的这副由副省长题写的字画价值5万多元,这样的价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标准何在?是通过那些方面因素得出的这个价格,难道仅仅因为这副字画是副省长所题写的?这些都不能不让人质疑这份价格认定书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再说,在这份价格认定书中,对字画内容的表述也遗漏了一个“省”字,一份价格认定书,却出现如此低级错误,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如此不谨慎的行为,也不能不让人对价格认定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感到质疑。可是就是凭着这样一种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公平可言的价格认定书,公安部门却对陈艳实施刑拘,这样的执法实在令人费解。

  还有,刑拘结束后,随着而来的是取保候审,接着又是漫长实施监视居住,一个普通家庭纠纷引发的小案件,侦查却耗费如此之久,公安机关的侦查效率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心理压力,也侵犯着当事人的权利,虽然《刑事诉讼法》对这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但是根据《立法法》精神,如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无明文规定,应该视公安机关无此权力。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对陈艳在取保候审后实行监视居住,这与基本的法制精神不符,也与人权保护原则相违背。不排除一些人故意拖延,延长侦查时间,通过这种合法的“持久战”来侵犯当事人基本人权的可能。

  遭遇家庭暴力,没有得到警方的处理,现在却因为一副字画而身陷囹圄,说到底,其背后是法治对权力的奴相,正是因为这副字画出自副市长之手,才会视为宝贝,神圣不可侵犯,一旦遭受到破坏,就会不择手段地惩罚,只是这样的惩罚保住了副省长的威严,却丧失了法治的尊严,也损害着社会公平和公民的权利。孰轻孰重,不言而喻。(作者:唐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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