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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传统选拔活动启动

2017-05-05 09:19    人气:

  为深入挖掘枣庄地区传统餐饮文化内涵,选拔认定一批枣庄地方传统名吃暨旅游名吃,引导大众消费和餐饮业创新发展,探索多渠道、网络化、标准化餐饮服务模式,打造枣庄旅游餐饮的新形象,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枣庄市商务局、枣庄市工商局、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烹饪餐饮酒店商会等五部门决定联合举办“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

  一、时间

  2016年5月至7月。

  二、主办单位

  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工商局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烹饪餐饮酒店商会

  中央广场

  三、选拔认定

  (一)选拔认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工商部门登记、诚信守法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的餐饮企业,设置餐饮专业的相关院校的经营实体等,均可报名参加(不受理个人报名)。

  (二)报名方式

  由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烹饪餐饮酒店商会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三)申报要求

  参加本次认定活动的名吃包括:菜点、面点、熟食、糕点、风味食品、特色风味烧烤、腌制品等不属于大菜类和一般主食面点的风味饮食制品。所申报的名吃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地方传统风味特色;

  2、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以地方特产原料为主,突出传统技法;

  3、口味纯正,品质优良,外形美观,营养健康,易于推广,价位适宜。

  申报参加认定活动的名吃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技术交流比赛中获过奖项、取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及老字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名吃,可优先申报。

  (四)选拔认定程序

  由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枣庄市商务局、枣庄市工商局、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烹饪餐饮酒店商会、中央广场等六部门成立选拔认定工作组委会,市旅服委副主任赵爱云同志任组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枣庄市烹饪餐饮酒店商会,田勇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赵爱云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

  马德春 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学斌 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叶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勇 市烹饪餐饮酒店商会会长

  成 员:

  吴小丽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科科长

  孙学松 市商务局商贸科科长

  黄孝华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张志民 枣庄市烹饪餐饮酒店商会

  四、选拔进度安排

  (一)企业申报(6月20日前)

  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在本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活动宣传氛围,鼓励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选拔活动中来,各申报企业或社会组织在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汇总后将报名表统一报到组委会办公室。

  (二)全市初选(7月1日前)

  组委会对申报的名吃按评判标准进行初评,按初评成绩,根据报名人数的比例择优推荐比赛进行复选。

  (三)复选(7月中旬)

  进行复选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7月下旬)

  对优秀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授予“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暨地方传统名吃称号;对获得特金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优秀奖(20名)的厨师分别给予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现金奖励;获得特金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作品在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等媒体进行免费专题推介。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和烹饪餐饮酒店商会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确保活动圆满举办,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此项工作,于6月1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4)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和烹饪餐饮酒店商会请于6月20日前汇总后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企业参加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组委会邮箱:cysh999@163.com

  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工商局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烹饪餐饮酒店商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暨地方传统名吃评判细则

  一、评判方法

  1、参加认定品种原则上均在认定现场加工制作并自备原材辅料,现场只提供炉灶及通用调料,特殊炊具应自带。

  2、认定品种数量:按重量计算的每份500克;按个计算的每份10个;按只计算的每份1只;按碗计算的每份1碗。每个品种需备两尝碟供评委品尝打分。

  3、参加认定品种所使用的盛器不得带有明显标志(如单位名称等),经核实后统一分组编号。编号、品名一式三份,一份粘贴于送审名吃的明显处,便于评委打分;一份粘贴于盛器的底部;一份交制作人作为取回盛器的凭证。

  4、专家评委为7人,依据名吃认定评判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送审品种按照造型、色泽、口味、工艺、火候等标准,并参考营养、卫生和销量等因素逐项打分。

  5、记录员将各位评委打分之和相加,除以参加评审的评委人数得出该送审小吃的最后得分。

  二、评判标准

  (一)操作评判标准

  1、操作规范有序、流程合理,原料使用合理,废弃物处理妥当、没有浪费现象,符合风味名吃烹饪加工要求;

  2、操作技法娴熟,成型快捷利索,成熟方法正确,符合烹调要求;

  3、遵守认定现场纪律和规定,按时完成作品制作;

  4、遵守原料提前加工的有关规定;

  5、操作现场干净、整洁、有序,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并能注意食品安全和节能降耗。

  (二)成品评判标准

  1、特色:风味浓郁,特点突出,制作精良,工艺正宗;

  2、味感:口味醇厚,调味适中,符合作品自身应具备的口味特点,无异味;

  3、技法:继承与创新并存,体现风味名吃的时代变革,符合作品自身应具备的质感要求,并能适应当今餐饮市场的需求;

  4、营养健康:成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适当,营养配比合理,讲究餐具和盘饰清洁卫生,遵循少盐、少油、少调味品原则;

  5、主题特色:参赛作品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内容,体现枣庄传统风味。

  附件2

  “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暨地方传统名吃报名表

  申报单位

  名吃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吃简介

  (主料配料、成品特点、制作方法、历史渊源)

  制作人        姓 名                年 龄

  民 族                技术职称

  电 话                身份证号

  各区(市)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选手如实填写,此表可复印,不得涂改。另附7寸菜品彩照一张

  附件3:

  “中央广场杯”枣庄旅游名吃暨地方传统名吃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 号        单 位        名吃名称        制作人姓名        技术

  职称        联系

  电话

  区(市)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每款名吃应附“枣庄旅游名吃暨地方传统名吃”报名表。

  附件4:

  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经发局联络员信息表

  区(市)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备注

  备注:此表6月1日前报至组委会邮箱:cysh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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